羊群占道酿事故,肇事逃逸终落网
2024年8月5日08时35分,树底临时警务站紧急响应永胜县公安局110指令,得知村民朱某报警称自己家的羊在丽宁公路夜间被撞死三只,并且也不掌握肇事者逃逸,车辆、车牌及逃逸路线的信息。警务站即刻派警赶赴,民警细致勘验现场,并在周边进行了走访调查。深入调查之下,案发时刻、逃逸轨迹与车型等关键细节逐一显现,但随之而来的技术壁垒,摆在了办案民警面前难以突破。面对此困境,民警迅速求助于警情指中心,仅过了一个多小时,便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技术难关已被攻克,成功锁定了两辆嫌疑车辆及其驾驶者。紧接着,办案民警果断行动,将两名嫌疑人传唤至案发现场进行比对。经过仔细核查,成功排除了其中一辆嫌疑车辆,而另一辆则通过详尽的痕迹比对得以确认。在确凿证据面前,嫌疑人终于低头认罪,对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着案件的告破,在当地村民的感谢声和嫌疑人为了免于处罚的悔过声中,有两方面现实问题摆在了树底临时警务站民警面前。一方面,G348国道是全市的旅游交通干道,永胜县辖区的树底、岩头段沿线村民较多,不少村民夜间不将羊群赶回自家圈中,导致有时公路成为羊群的栖息地,存在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辖区监控探头稀少,导致部分驾驶人撞到当地村民的牲畜后,为了躲避责任,特别容易趁着夜色,怀揣侥幸心理驾车逃离现场。为此,民警决定当一次“恶人”,既不在村民的感谢声中迷失,也不对逃逸的驾驶人心慈手软。为了进一步凸显社会效果,民警将该案的损害赔偿调解的地点选在了当地村委会,并邀请当地的村干部参加。
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各方的努力,调解成功。一是对于被撞死的羊、受损的车辆,因羊主人未尽到管养义务,要承担一部分损失;二是对肇事逃逸驾驶人花某依法进行处罚,当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通知其在法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罚;三是请村委会以此案为典型,向当地的村民进行广泛宣传,要求沿线的村民加强对自家牲畜的管养。
最后,警方提醒广大的村民和驾驶人,公路不是我们的放牧场,逃跑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营造。
近日,朱某家三只羊被撞在丽宁公路上,肇事车辆逃逸,导致事故发生。接到报案后,树底临时警务站迅速介入,现场勘查并进行走访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案件顺利解决。事故中,因朱某未尽到管养义务,需承担部分损失。肇事驾驶人花某被依法处罚,并收到《违法处理通知书》。为防止类似事故,警方要求村委会加强宣传,提醒村民管好牲畜。此外,警方呼吁村民和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事故要及时报警,共同维护安全的交通环境。 2024年8月5日早上,一起交通事故在丽宁公路上发生,村民朱某的三只羊被撞死且肇事者逃逸。树底临时警务站紧急响应指令,迅速派出民警勘验现场并进行周边调查。经过各方努力,案件得到成功调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朱某因未尽到管养义务需承担部分损失,而肇事逃逸的驾驶人花某依法受到处罚,并被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此外,此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在村民中广泛宣传,提醒大家加强牲畜管养。警方强调,公路不是放牧场,逃逸解决不了问题,大家需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这起事故反映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畜牧管理的疏忽。8月5日,村民朱某的羊因占道被撞死,肇事者花某逃逸。警方迅速响应,调查并处罚了肇事者,同时也要求朱某承担部分责任。此案不仅解决了双方争议,还借此教育村民加强牲畜管理。警方强调,公路不是放牧场,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逃跑不是解决办法。同时,呼吁大家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这一事件警示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和管理好自家牲畜的重要性。 2024年8月5日早晨,树底临时警务站接到永胜县公安局110指令,处理一起因羊群占道导致的交通事故。一村民朱某报警称其三只羊在丽宁公路上被撞死,肇事车辆逃逸,没有留下任何信息。警方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并走访调查周边情况。经过多方努力,最终调解成功。根据相关法规,羊主人因未尽管养义务需承担部分损失;肇事逃逸者花某被依法处罚,并被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同时,村委会被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醒村民注意牲畜管养。警方再次呼吁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这起案件发生在丽宁公路,因羊群占道导致交通事故并引发肇事逃逸行为。警方迅速介入,勘验现场并展开调查。根据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经过多方努力,达成调解协议。肇事逃逸者花某被依法处罚,而羊的主人因未尽到管养义务也需承担部分损失。此外,村委会被要求通过此案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强调牲畜管理的重要性。警方提醒公众,公路不是放牧场,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报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的配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