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和志红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和志红等同志任职的决定宁人字〔2024〕30号经2024年6月19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和志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任熊甲初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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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君向和志红、熊甲初颁发任命书。
宁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和志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命熊甲初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这是经过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决定。陈君书记、主任向和志红、熊甲初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宁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和志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熊甲初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这是在2024年6月19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经过表决通过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君为他们颁发了任命书。 根据2024年6月19日宁蒗县十八届人代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任命和志红同志为县政府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任命熊甲初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陈君书记向他们颁发了任命书。 根据宁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志红同志被任命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熊甲初同志被任命为县统计局局长。这个决定于2024年6月19日在县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陈君同志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和主任,向和志红、熊甲初颁发了任命书。此举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他们工作能力和贡献的肯定,相信他们将在新的岗位上继续为宁蒗县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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