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中共丽江市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深入推进“清廉丽江”建设,切实解决好卫生健康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丽江市卫生健康党工委决定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至10月。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等)。
三、整治重点
(一)聚焦虚假宣传诱导就医问题。
(二)聚焦违法违规医疗执业问题。
(三)聚焦诊疗过程中过度检查过度诊治问题。
(四)聚焦违规使用骗取医保基金问题。
(五)聚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
四、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工作时间)
1.市级:0888—5456669、5458919
2.古城区:0888—3066006
3.玉龙县:0888—5104186
4.永胜县:0888—6529715
5.华坪县:0888—6121433
6.宁蒗县:0888—5521565
(二)来信来访举报
1.市级: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16号丽江市卫生健康党工委办公室
2.古城区: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442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丽江市古城区卫生健康党工委办公室
3.玉龙县: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金光家园背后玉龙县卫生健康局党工委办公室
4.永胜县: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环城西路永胜县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
5.华坪县: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锦华路19号华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6.宁蒗县: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赤格阿龙路166号宁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
(三)设置投诉举报箱
全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民营医院须设置专门投诉举报箱,交由审批监管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检查投诉举报情况。
欢迎各单位和个人如实反映以上突出问题,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规依纪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的问题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同时,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中共丽江市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2024年6月4日 根据中共丽江市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的公告,为了解决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委员会将于2024年4月至10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治理重点包括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诊疗过程中过度检查等问题,还将关注违规使用骗取医保基金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公告中提供了电话举报和信访举报的方式,同时要求各民营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张贴投诉举报箱,并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欢迎各单位和个人如实举报问题,同时要求举报内容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 该公告是丽江市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通告指出,为了深入推进“清廉丽江”建设,解决在群众身边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决定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治理时间为2024年4月至10月。治理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治理重点是虚假宣传诱导就医问题、违法违规医疗执业问题、诊疗过程中过度检查过度诊治问题、违规使用骗取医保基金问题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此外,公告还提供了投诉举报的电话、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箱的方式,并呼吁各单位和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同时,强调对举报人的保护,并警告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 丽江市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过度检查和诊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整治时间为2024年4月至10月。该公告提供了举报方式,包括电话举报和来信来访举报,同时要求各级民营医疗机构张贴公告并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告呼吁单位和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人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强调举报必须实事求是,禁止虚假陷害他人。该工作的目的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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