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发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公告
近日,玉龙县为进一步加强玉龙县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玉龙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玉龙县公告了22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其中12家在建,10家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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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龙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玉龙县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玉龙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玉龙县2020年至2024年上半年期间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公告如下:
注:该表格内为2020年至2024年5月在建在售项目,已销售完成及剩余房源小于10套的项目均未做公示,如有需求,可向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咨询、核实项目情况。
特别提示:
一、不要购买未取得“五证”的商品房,“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不动产登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特别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均存在着较高的风险隐患问题,购房户自身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不转发、不轻信未经核实,通过自媒体等平台发布的不明房源信息。
二、购房户在选中合适的商品房后,应将定金、预付款、首付款等购房款交纳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内载明的或由监管部门、监控银行、开发企业三方签订《丽江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内记载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交款前请认真核对缴纳购房款的交纳账户信息,交款后应及时索要相关票据,不要向开发商提供的任何个人账户或非监管账户内进行缴款。
三、部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因受政策调整、规划变更、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或公司经营决策变化等未知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停工、停建、逾期交付等隐性风险,购房户可通过多渠道获取房地产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以往业绩信誉以及社会口碑等企业信息,进行购房前的综合决策。
四、为保障自身权益,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网签时,请务必认真研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每一项条款,对逾期交付、退房退定、面积差异等容易引发纠纷的内容要特别关注。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订立投资协议、收取意向金、诚意金等多种方式,变相开展商品房销售活动。
六、对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信息平台等均不得发布其相关房源信息、不得提供房地产中介经纪等相关服务。
为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玉龙县商品房项目预售情况,进一步保障自身权益,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来电来访咨询玉龙县内商品房在建在售项目预售许可详细情况,同时也请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玉龙县房地产市场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举报投诉电话:0888-5179202(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咨询电话: 0888-5179204(玉龙县房产管理所)
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30日
这是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公告。公告中提到了购房时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首先,购房者要确保所购买的商品房已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以保障自身权益。其次,购房款应交纳到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并认真核对账户信息,避免向开发商个人账户或非监管账户缴款。此外,购房者还应了解房地产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以往业绩信誉和口碑等信息,进行综合决策。最后,购房签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款,特别关注容易引发纠纷的内容。公告还提供了举报投诉电话和项目咨询电话,鼓励市民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玉龙县发布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公告。公告中提醒购房者不要购买未取得五证的商品房,同时警示不要信任未经核实的不明房源信息。购房人在选择商品房后,应将购房款交纳到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并注意核对交款账户信息。公告还指出一些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可能存在停工、停建、逾期交付等风险,建议购房人综合考虑各方面信息进行决策。为保障自身权益,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关注容易引发纠纷的内容。公告还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未经审批且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并禁止以各种方式变相进行销售活动。最后,公告提供了举报投诉电话和项目咨询电话,鼓励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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