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犯罪嫌疑人刘发贵、刘桂兰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在云南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保山、丽江两地公安机关联合依法侦办了丽江刘发贵、刘桂兰等人犯罪团伙案件,现已抓获团伙成员22人。为进一步深挖犯罪,彻底查清该团伙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一、敦促该团伙其他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依法从宽处理;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到公安、纪委监委说明情况,并及时上交违法所得。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凡是曾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受害单位,请消除顾虑,积极、大胆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知情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经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公安机关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威胁、干扰证人作证等打击报复举报人、受害人、证人,通风报信、包庇、袒护违法犯罪分子,转移、销毁犯罪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四、举报方式(一)云南省公安厅扫黑办:举报电话:0871-63054350;群众来信来访:昆明市广福路中段656号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处,邮政编码:650228。(二)保山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875-2192245,电子邮箱:bsshce@163.com;群众来信来访:保山市隆阳区永川路366号市公安局东城办公区扫黑除恶专案组3020办公室,邮政编码:678000。联系人及电话:钱警官,13577559757;祁警官,18887557813。(三)丽江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888-5387044、5112256;群众来信来访:丽江市公安局扫黑办(古城区玉雪大道278-2号,丽江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二楼),邮政编码:674100。联系人及电话:吴警官,13988865860。
特此通告
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保山市公安局丽江市公安局2024年5月13日
附:该团伙主要涉案人员照片
根据文中的通告,公安机关已经成功抓获了丽江刘发贵、刘桂兰等人犯罪团伙的部分成员,并公开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通告中呼吁其他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敦促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鼓励受害人和知情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并承诺对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通告还强调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内容的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受害人和证人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提供举报方式的有云南省公安厅扫黑办、保山市公安局扫黑办和丽江市公安局扫黑办的联系方式。同时附上了该团伙主要涉案人员的照片。 近期,云南省公安厅在保山、丽江两地联合打击刘发贵、刘桂兰等人的犯罪团伙案件中,已经成功抓获了22名成员。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以进一步深挖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我们敦促该团伙其他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详细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对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对曾受到该团伙侵害的受害人或单位,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维护自身权益。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身份及信息,同时打击威胁、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如果举报经查证属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举报方式请参考通告附录。 云南省公安厅联合保山、丽江两地公安机关对刘发贵、刘桂兰等犯罪团伙展开依法侦办,已成功抓获22名嫌疑人。为了进一步深挖该团伙的犯罪活动,彻底查明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特此向社会公开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1. 敦促该团伙其他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争取宽大处理,立功或重大立功者可从轻处罚。
2. 曾受该团伙侵害的受害人或单位,请消除顾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揭发犯罪事实,维护合法权益。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3. 举报人身份及信息将严格保密,任何打击、报复举报人、受害人、证人,包庇、转移犯罪证据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4. 举报方式:云南省公安厅扫黑办举报电话、信访地址;保山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邮箱、信访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丽江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信访地址及联系人信息。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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