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清明节期间 玉龙县严禁野外祭祀用火
为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4年春节清明节期间严禁野外祭祀用火的通告,2024年春节、清明节期间全县范围内禁止野外祭祀用火,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上坟祭祀时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烧火做饭、野炊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倡导摆设祭品、献敬鲜花等文明新风。
二、进入林区上坟祭祀的个人和车辆,要自觉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和义务,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机构、乡镇(街道)的检查登记,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三、对违反禁令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