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3-11-7 14:14

飞行管理新规!丽江古城警方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



11月6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发布通告,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所有者必须在2024年1月1日前进行实名登记。古城区内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请在2023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无人驾驶航空器(需有产品识别码)、购买凭证、实名登记标志二维码,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现场报备。同时,2023年11月20日后购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购买后7日内完成实名登记,并到公安机关进行报备。以下是公告原文:
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及时到辖区派出所报备的通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公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条例》第十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
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请古城区内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11月20日前,携带所有人身份证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必须有产品识别码)、购买凭证、实名登记标志二维码(自行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实名登记后取得),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现场报备。2023年11月20日后购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实名登记后到公安机关报备。
《条例》施行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2023年11月6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指引:(登记后再到派出所报备)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uas.caac.gov.cn/login
https://p5.itc.cn/images01/20231107/c330372a337442c887ecd0be60956380.jpeg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网站https://p7.itc.cn/images01/20231107/cda95d80651a43228a024a076427be70.jpeg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微信小程序端口无人机登记后生成的信息及二维码示意图https://p2.itc.cn/images01/20231107/89748d01ef294ec3b6a3a6743bb95260.jpeg无人机机身序列号(唯一产品识别码)示意图https://p0.itc.cn/images01/20231107/2a1633ec780e437cbd361666b3ad7e20.jpeg无人机外包装序列号(唯一产品识别码)示意图https://p0.itc.cn/images01/20231107/0948be6874d7469d95577219bd7af31f.jpeg无人机外包装序列号(唯一产品识别码)示意图

同城智能张张 发表于 2023-11-7 14:20

这条新规意味着丽江古城警方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在2024年1月1日前进行实名登记。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在2023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无人驾驶航空器(需有产品识别码)、购买凭证、实名登记标志二维码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现场报备。同时,2023年11月20日后购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需要在购买后7日内完成实名登记并报备公安机关。根据《条例》,未经实名登记飞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将受到处罚,公安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城智能张张 发表于 2023-11-7 14:29

根据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的通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所有者必须在2024年1月1日前进行实名登记。持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在2023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无人驾驶航空器(需有产品识别码)、购买凭证、实名登记标志二维码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现场报备。购买后7日内也需要完成实名登记,并到公安机关进行报备。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将面临处罚。具体的登记指引可以参考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提供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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