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十六条建筑业措施
近日,丽江市发布了《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修订)》。该政策旨在推动丽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产业创新能力。根据文件内容,该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打造建筑产业园、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奖补、优化发展环境。其中,建筑产业园的创建将促进行业聚优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建筑产业园区。政策还包括支持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引进和走出、优化招标投标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科技创新、推进绿色建造等内容。此外,政策还设立了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资金奖补,创造便利的融资环境和发展机会。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升丽江建筑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水平。以下是内容详情:
关于《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修订)》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建筑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拉动内需、推进城镇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2019年以来,我市累计实现建筑业产值332.3亿元,建筑业取得一定发展,但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低、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市人民政府提出打造建筑产业园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草拟关于打造建筑产业园、推动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局深入调研,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
二、起草过程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开展广泛调研,结合丽江建筑业发展实际,草拟了《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征求意见稿)》,2022年4月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会,组织专家完成专家评审和风险评估,根据部门和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十六条措施(送审稿)》;并通过丽江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对《十六条措施(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最终经丽江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五届市委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丽江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25日向社会公布施行。2023年8月,我局对《十六条措施》进行了实施后评估工作,形成《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实施评估报告》,针对实施后评估发现的问题,我局本着实事求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原则,认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修订《十六条措施》中部分条款,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市人民政府,请求对《十六条措施》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3年10月21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修订)》(丽政发〔2023〕18号)。
三、文件的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3.《云南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云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1)1号);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云建建〔2021〕158号);5.《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建建〔2022〕44号)。
四、主要内容解读《十六条措施》通过打造建筑产业园、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奖补、优化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共十六条措施来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打造建筑产业园。由第1、2条措施分两步走打造建筑产业园:一是打造建筑业总部基地,由各县(区)按照“政府推动、统一规划、平台服务、政策激励”原则,促进行业聚优发展,全力打造建筑业总部经济,到“十四五”末,力争完成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200家以上,建筑业产值累计达600亿元以上;二是在建筑业总部基地基础上规划建设建筑产业园,由各县(区)按照“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供给方便、辐射周边”原则规划建设建筑产业园,到2025年,力争建成全省领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建筑产业园区,形成千亿级产业聚集高地。(二)强化政策扶持。第3、4、5、6、7、8条措施分别从保障建筑产业园用地、支持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强化建筑业人才引进和培育、鼓励科技创新,实现绿色建造6个方面提出政策支持措施。第3条提出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建筑产业园近期重点项目需求,对产业园用地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建筑产业园用地审批;第4条从打破资质承包工程范围限制和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联合入丽央企和市外大型建筑企业共同参与市内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支持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第5条侧重建筑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第6条从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和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等环节的自主权,并强化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评标活动中的运用等方面不断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第7条从住房保障、优先评定职称、大力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传统建筑工匠技能等级评定”、积极开展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等方面强化建筑业人才引进和培育;第8条侧重鼓励科技创新,实现绿色建造,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加大资金奖补。第9、10条措施分别从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重点建筑业企业激励力度等两大方面提出激励措施:第9条要求市级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从鼓励新办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创先争优、鼓励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培育人才、鼓励企业上市挂牌、鼓励科技创新奖补等7个方面进行奖补;第10条措施从鼓励企业达标晋级、鼓励优秀企业入驻方面,由市、县(区)财政从企业对地方经济年度贡献中统筹安排资金进行奖补。其中,对符合要求的施工综合资质企业给予3000万元奖补;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每一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给予1000万元奖补,同一家企业多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最高给予3000万元奖补;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一项给予500万元奖补,同一家企业多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补(修订稿修订为: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一项给予50万元奖补,同一家企业多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最高给予150万元奖补);对监理综合资质甲级的监理企业给予500万元奖补;对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甲级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奖补。第10条措施还对注册在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参照对地方经济贡献量给予适当奖补: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由受益地方财政按贡献量的40%给予奖补;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5000万元以上的,由受益地方财政按贡献量的50%给予奖补。(四)优化发展环境。第11、12、13、14、15条措施分别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服务保障措施:第11条侧重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服务指导等几方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第12、13条侧重优化各类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规范工程价款过程结算,设立县(区)级中小微企业信贷引导资金,提升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等方面为企业减负解难;第14条侧重搭建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促进建筑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第15条侧重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市、县(区)领导联系帮扶建筑业企业机制,切实加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五、文件实施时间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5日 丽江市近日发布了《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修订)》,旨在推动丽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产业创新能力。该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打造建筑产业园:分两步走,一是打造建筑业总部基地,促进行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建筑产业园区。
2. 强化政策扶持:包括保障建筑产业园用地、支持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引进和走出、优化招标投标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科技创新、推进绿色建造等。
3. 加大资金奖补: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提供奖补支持,包括激励企业达标晋级、优秀企业入驻等。
4. 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丽江建筑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水平。该政策从2023年10月25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修订)》,该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打造建筑产业园:通过建设建筑业总部基地和建筑产业园,促进行业聚优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建筑产业园区。
2. 强化政策扶持:包括保障建筑产业园用地、支持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引进和走出、优化招标投标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科技创新、推进绿色建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3. 加大资金奖补: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补,包括奖励新办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创先争优、鼓励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培育人才、鼓励企业上市挂牌、鼓励科技创新等。
4. 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等,为企业提供服务保障。
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通过这些措施,丽江市将推动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产业创新能力。 根据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该政策的目标是推动丽江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打造建筑产业园、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奖补和优化发展环境。
首先,通过创建建筑产业园,促进行业集聚优势发展,计划到2025年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建筑产业园区。
其次,政策将支持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引进和走出、优化招标投标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科技创新、推进绿色建造等方面。
此外,政策还设立了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资金奖补,以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和发展机会。
这些措施预计将有助于提升丽江建筑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水平。该政策自2023年10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