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交警发文催促AB类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审验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丽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AB类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目前有部分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审验,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验。驾驶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审验义务。以下是通告原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加强AB类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丽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将定期对AB类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现有部分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审验,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特提醒未参加审验的驾驶人尽快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验手续办理。
驾驶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审验义务。逾期未参加审验的驾驶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限制措施。
请广大驾驶人积极配合,依法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2021年1月15日 各位市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丽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对AB类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现通告如下:
1. 驾驶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审验义务。未参加审验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限制,可能导致驾驶证被暂扣或注销。
2. 目前有部分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审验,请及时前往丽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验。审验地点设在丽江市XX街XX号,工作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3. 驾驶人在办理审验时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审验费用。
4. 未参加审验的驾驶人,公安机关将采取相关措施限制其驾驶行为,直到参加审验为止。
请各位驾驶人积极配合,按时参加审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XXXX年X月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AB类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审验内容包括驾驶技能、道路交通法规知识等方面的考核。通过审验的驾驶人将继续保持AB类机动车驾驶资格,未通过审验或不参加审验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内部核实,目前仍有部分驾驶人逾期未参加审验。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的行使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特发此通告,敬请广大驾驶人及时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审验。
驾驶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审验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特此通告。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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