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强调玉龙县要坚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底线
8月13日,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王云昌、副组长曹永恒率队到玉龙县督察调研。
督察组深入玉龙县的石鼓镇和拉市镇,全面了解金沙江玉龙段和拉市海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督察组强调,玉龙县要扎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守住"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底线,重点关注保护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目标。督察组还强调要重视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工作,并督促玉龙县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此次调研活动将为玉龙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重要指导,助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市政府副市长赵怀、市生态环境局及玉龙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察调研。 督察组强调玉龙县要坚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底线。在调研中,市政府副市长赵怀、市生态环境局及玉龙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察组进行了讨论和交流。督察组明确指出,玉龙县作为一个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应当牢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决守住“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底线。同时,督察组对玉龙县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县级领导担负起生态环保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环境问题的监管和整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督察组在调研中强调,玉龙县要坚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底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副市长赵怀、市生态环境局及玉龙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察调研。这次调研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玉龙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督察组要求玉龙县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施好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同时,要加强对当地各项政策的落实督促,加大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坚决防止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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