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3-8-11 14:34

丽江市房车指定停放点公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中心城区旅居车管理的通告
为全力保障广大来丽自驾旅居游客的出行安全和旅游顺畅,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旅居车停放,现就丽江市中心城区旅居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旅居车又称房车,是指装备有睡具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
二、驾驶旅居车进入丽江市中心城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序行车、依规停放。
三、旅居车进入丽江市中心城区,应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在公共绿地、停车场、城市公园等非指定停放点生火做饭、烧烤聚餐、搭设帐篷、悬挂吊床、晾晒衣物;禁止实施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损毁市政设施、随意倾倒废弃物、私接水电等破坏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携带宠物的旅居车游客,应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应当由饲养人、管理人立即清除。
五、旅居车宿营过夜或长时间停放,须按照本通告要求到指定旅居车停车点规范停放。
丽江市旅居车指定停放点:
(一)拉市海景区海北服务中心停放点。位于玉龙县拉市镇美泉村委会拉市海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可停放车辆约80辆。联系电话:18988049966。
(二)东巴谷旅居车停放点。位于玉龙县白沙镇东巴谷AAAA级景区,可停放车辆约40辆。联系电话:0888—6699888。
(三)猎鹰谷旅居车停放点。位于玉龙县白沙镇猎鹰谷景区,可停放车辆约200辆。联系电话:0888—5391888。
丽江市将根据需求陆续开放并公布新的旅居车指定停放点,满足旅居车停放需求。
六、旅居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文明出游。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丽江市旅游条例》等规定,由市、县(区)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服务(举报)电话:
古城区城市管理局:0888—5167646玉龙县旅游市场综合调度指挥中心:0888—5109503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8—5182701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0888—8834567丽江市公安局:0888—5177110丽江市教育体育局:0888—5121596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丽江市公安局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1日

同城智能张张 发表于 2023-8-11 14:35

为了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中心城区旅居车管理,保障自驾旅居游客的安全和旅游顺畅,丽江市发布了通告。根据通告,驾驶旅居车进入中心城区的车辆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按规定停放。禁止在公共绿地、停车场、城市公园等非指定停放点进行生火做饭、烧烤聚餐、搭设帐篷、悬挂吊床、晾晒衣物等行为。携带宠物的旅居车游客应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及时清除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宿营过夜或长时间停放的旅居车,必须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

目前,丽江市中心城区有三个旅居车指定停放点,分别是拉市海景区海北服务中心停放点、东巴谷旅居车停放点和猎鹰谷旅居车停放点。这些停放点的联系电话和具体容纳车辆数量也在通告中提供。

通告强调,旅居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文明出游。违反通告规定的将受到处罚,严重违法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丽江市还表示,根据需求将陆续开放并公布新的旅居车指定停放点,以满足旅居车停放的需求。

该通告自2023年8月11日起生效。如果有相关问题或投诉举报,可以拨打相应部门的电话进行咨询。

丽江同城网|张晨 发表于 2023-8-11 14:35

根据本通告,丽江市中心城区旅居车停放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为了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和旅游顺畅,驾驶旅居车进入中心城区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并有序行车和停放。在中心城区,旅居车不得在公共绿地、停车场、城市公园等非指定停放点生火做饭、烧烤、搭设帐篷、悬挂吊床、晾晒衣物等行为,也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或私接水电等。携带宠物的旅居车游客应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并及时清除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

丽江市已经设立了三个旅居车指定停放点供游客使用,分别是拉市海景区海北服务中心停放点、东巴谷旅居车停放点和猎鹰谷旅居车停放点。这些停放点分别位于玉龙县拉市镇美泉村委会拉市海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白沙镇东巴谷AAAA级景区和白沙镇猎鹰谷景区,可停放的车辆数量约为80辆、40辆和200辆。丽江市还将根据需求陆续开放并公布新的旅居车指定停放点,以满足旅居车停放的需求。

旅居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文明出游。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可能的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3年8月11日起开始实施,如果有任何问题或者需要举报,可以拨打相应部门的服务电话。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丽江市公安局和丽江市教育体育局的电话号码可以在通告中找到。

同城智能张张 发表于 2023-8-11 14:37

丽江市房车指定停放点公布

为了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中心城区旅居车的管理,保障自驾旅居游客的出行安全和旅游顺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旅居车又称房车,是指装备有睡具及其他必要生活设施的汽车,用于旅行宿营。

二、驾驶旅居车进入丽江市中心城区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序行车,按规定停放。

三、旅居车进入丽江市中心城区时,应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禁止在公共绿地、停车场、城市公园等非指定停放点进行生火做饭、烧烤聚餐、搭设帐篷、悬挂吊床、晾晒衣物等行为,禁止损毁市政设施、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随意倾倒废弃物、私接水电等破坏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携带宠物的旅居车游客应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清除。

五、旅居车停放须按照通告要求到指定的停放点进行规范停放。目前,丽江市旅居车指定停放点有:拉市海景区海北服务中心停放点、东巴谷旅居车停放点、猎鹰谷旅居车停放点。后续将根据需求陆续开放和公布新的旅居车指定停放点以满足需求。

六、旅居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文明出游。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丽江市旅游条例》等规定,由市、县(区)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23年8月11日起施行。

如有服务需求或举报信息,请联系以下电话:
古城区城市管理局:0888—5167646
玉龙县旅游市场综合调度指挥中心:0888—5109503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8—5182701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0888—8834567
丽江市公安局:0888—5177110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0888—5121596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丽江市公安局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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