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违法行为,两群众获4500元奖励
2022年3月25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接到举报人丁某某二人提供线索,我市辖区徐某某、李某某、谭某某等人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的相关情况。该局立即组成办案组进行侦查取证,并依法立案。经过公安部门调查,司法部门审查后,对3名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经济罚款,诫勉谈话等处罚。为鼓励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线索的举报行为,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丽江市“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丁某某二人进行了4500元的举报奖励。丽江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表示,为进一步净化全市的社会文化环境,为广大群众撑起一个清朗、健康、文明的蓝天,欢迎社会各界、媒体积极对从业人员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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