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错过出口直接倒车?一次性记12分
8月20日,丽江交警支队收到一起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收到相应行车记录仪视频。在视频中,可以看到有两辆车一前一后行驶在蓉丽高速上,突然,车道右边的棕色suv貌似发现了前方有状况,及时采取了减速并打起左转向灯准备并入左侧车道,而行驶在超车道上的白色轿车在经过suv后才发现在连接线出口有一辆车在倒车,差点就撞上,着实被吓了一跳。接到举报后,交警支队及时对接了高管大队进行处置,通过调查了解,网友所说的位置是位于蓉丽高速与大丽高速连接线匝道出口。通过查询得知了该车信息并联系到驾驶人毛某某。
8月24日下午,毛某某来到丽江高速公路交巡警管理大队关坡中队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称自己当时从永胜出发,沿蓉丽高速公路打算转向大丽高速从丽江西收费站下,去丽江城区,结果在要转入匝道时错过了出口,当时看了下路上车也不多就想着把车倒回去,现在已经知道错误,以后不会再犯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处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按照规定,民警对毛某某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倒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朋友们在上高速公路前,应提前掌握道路信息,行车途中注意观察路面指示标志,提前1至2公里进入相应车道,切忌临近时突然猛拐、变更车道。发现走错路后,应该“将错就错”,行驶到下一个出口再下高速,千万不要怕耽误时间而在高速上实施倒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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