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2-8-26 11:00

永胜县一名党员因涉嫌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县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蔡玉红,中共党员,永胜县顺州镇州城村委会石沙左村村民,2022年7月27日08时30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永胜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8月25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永胜县一名党员因涉嫌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