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两办印发三年行动方案 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丽江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确保全市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玉龙县、永胜县、宁蒗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02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脱贫人口实现“清零”,到2024年底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五级书记抓”和“四个不摘”总要求,咬定“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目标,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主题,以脱贫人口(方案中以下脱贫人口都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口)增收为主线,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抓住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抓细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两个重点”,抓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项目资产“两个基础”,抓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三类帮扶”,用好驻村工作队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两支力量”,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三个一批”重点工作
一是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带动增收一批。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丽江市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构建“一业为主、多业互补”的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实现3.98万脱贫户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持续增收。
二是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带动增收一批。落实《丽江市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引导有条件的脱贫村、脱贫人口融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带动增收一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稳步提升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产业等生态帮扶工程。
《三年行动方案》还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抓实监测调度、整合帮扶力量、提高资金绩效、落实金融政策、强化严督实考、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工作机制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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