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2-7-5 14:25

永胜县一名公职人员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永胜县一名公职人员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彭春,永胜县人民法院二级书记员,2022年6月19日20时2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永胜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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