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冲卡、肇事、逃逸!这名男子被拘役5个月罚金7000元
醉酒驾驶冲卡、肇事、逃逸!这名男子被拘役5个月罚金7000元2021年12月24日23时43分许,被告人和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民主路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月上人间”客栈门前路段时遇交警例行检查。
和某某经过该检查点时强行冲卡,导致其驾驶的车辆与在检查点内接受检查的由乔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和某某不顾其车前站有示意其停车的辅警,驾车对辅警进行冲撞,辅警被迫侧身进行避让,和某某继续驾车逃离检查点,其将车辆行驶至民主路“锦天国际”小区门前路段停下后被交警查获。
和某某被查获后未配合交警执法,交警多次警告无果后对其使用警用催泪喷射剂及警用约束带将其控制。
交警将和某某带回民主路“月上人间”客栈门前路段后对其进行了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91mg/100ml,随后交警将其带至丽江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
经鉴定,和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乙醇含量为84.785mg/100ml血。
经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和某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乔某某无责任。被告人和某某赔偿了被害人乔某某。 鉴于被告人和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为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冲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行为,法院认为应该从重处罚。
又因被告人和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规定,认定被告人和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法官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责任。希望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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