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项首违不罚清单来啦!丽江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暂行办法
40项首违不罚清单来啦!丽江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暂行办法近日,丽江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丽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予处罚暂行办法》,列出具体事项清单,明确对40项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予处罚。据了解,丽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予处罚清单(2022版)的拟定是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省市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共拟定清单40项。
依据《办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不触碰安全底线,除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和一般投资经营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首次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且本次违法行为属于清单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引导并签订承诺书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依法送达当事人。但是不予行政处罚的前提是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认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机关裁量的范围。因此,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必须依法经立案、调查程序查明事实后,确认违法事实的存在,只是在裁量处罚幅度时因有法定事由,对其免除适用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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