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2-1-8 12:06

丽江市出台十四条措施,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丽江市出台十四条措施,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丽江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工作不必要的干扰,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措施》明确,严格开展涉校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一个工作年度内,统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开展频次不得多于2次。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严禁占用学校资源开展无关活动。严格规范创评涉校活动,严禁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强令中小学和教师参与创优评先活动。严格规范给中小学校和教师布置任务,严禁摊派无关教育活动的社会事务。严格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统计报表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严格规范调研活动,严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类调研活动。严格规范教师培训活动,严禁安排学校和教师参加其他部门和机构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无关、无学时学分支持的培训。
《措施》明确,严格规范各类竞赛活动,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竞赛活动,确需开展的,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格规范涉校网络平台使用,严禁强制要求教师关注及参与同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格规范抽调借用教师行为,严禁各级各部门私自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严格规范会议制度,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会议。严格规范教师考核评价,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考核评价。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承担社会考试监考次数,原则上各学校每年承担社会考试次数不超过5次。严格规范教师关爱制度,严格落实教师年体检制度,实现教师上下班弹性离校制度,丰富教师的课余文化生活。

oSzwK1 发表于 2022-1-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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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zbcptgjl 发表于 2022-1-8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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