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1-10-27 10:45

预防乌头类中药材中毒,云南省卫健委发布最新预警公告!

预防乌头类中药材中毒,云南省卫健委发布最新预警公告!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0月26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预防乌头类中药材中毒预警公告提出三点预警:
一、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
二、确因病情需要服用此类药物,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三、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麻木、头晕、恶心、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避免延误最佳救治时机。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重来。食用(黄)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是用生命作代价的危险行为。转发提醒自己的家人及亲朋好友。

一一 发表于 2021-10-28 07:55

我来过。

W1FGIM 发表于 2021-10-29 07:39

从来都不搭理我的噶

92k144jxsg 发表于 2021-10-29 10:10

还行吧!

tzsgwfzemh 发表于 2021-10-30 14:32

……!

kijR 发表于 2021-10-30 15:42

很无聊,四处溜达溜达

方娅曦 发表于 2021-10-31 05:28

这届学友给力。

9x8khar7n4 发表于 2021-10-31 13:01

是不是哦

bluejoy123 发表于 2021-11-1 04:00

这里是不是不能彼此互动?

eeqftfzers 发表于 2021-11-2 00:50

这里还是很有意思,好多事情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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