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1-10-13 14:13

丽江市广泛收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相关线索

丽江市广泛收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相关线索
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现对全市范围内广泛收集新闻单位及其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公共账号、社会组织和个人存在以下10种涉嫌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违法行为的相关线索。
1.以新闻报道为名义,通过有偿撤稿删帖、有偿不闻、广告合作、招募理事单位、招揽会员等形式从事勒索钱财、以媒谋私等行为。
2.利用新闻活动恶意抹黑、打击报复,实施敲诈勒索、侵犯企业、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故意编造虚假新闻、未进行核实编发虚假新闻、未经审查转发虚假信息、编发转载题文严重不符的“标题党”文章、编改旧文重新发布等行为。
4.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新闻作品等侵权的行为。
5.未获许可、不具备新闻采编资质的假新闻单位、假记者站、假记者、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新闻社”“通讯社”“杂志社”“电视台”“新闻网”“记者”“媒体人”“舆论监督”等名头从事新闻活动的行为。
6.网络商业平台招募记者的行为。
7.真假记者相互勾结、利用新闻采编活动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利益的行为。
8.以编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宣传品为名义,违规开展新闻采编活动的行为。
9.未经批准在境内违法开展涉新闻活动的“离岸新闻机构”及其人员,境内人员利用“离岸新闻机构”名义从事新闻采访活动、谋取利益等行为。
10.违法制作、仿制、发放、销售新闻采访证件等行为。
举报电话:
0888—5121735(市新闻出版局)
0888—5157611(市委网信办)
0888—5123277(市广播电视局)
0888—5127130(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0888—5123314(丽江日报社)
举报电子邮箱:xwcbj345@163.com。
举报箱分布:丽江文广大楼1层;丽江日报社1层。
丽江市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倡导各行各业及广大市民踊跃提供线索,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丽江市“扫黄打非”工作举办奖励制度》的相应规定进行奖励。

丽江调调 发表于 2021-10-14 05:39

从头至尾看一遍,一般般啦

Teuo 发表于 2021-10-14 07:00

……!

SWByY 发表于 2021-10-14 07:40

这里还是很有意思,好多事情看不懂。

QCwYdM 发表于 2021-10-15 22:31

点赞不能表达我的心情!

公1476 发表于 2021-10-17 13:22

我一直不太清楚怎么注册。

姣6450 发表于 2021-10-18 02:56

我只想喝杯酒,解千愁。

何3443 发表于 2021-10-18 15:58

点赞不能表达我的心情!

红思雅 发表于 2021-10-18 18:09

我来过。

lor5433859 发表于 2021-10-19 00:21

这届学友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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