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丽江市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方案(2021—2022年)》
解读《丽江市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方案(2021—2022年)》强化要素保障——解读《丽江市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方案(2021—2022年)》
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区“2+6”试点建设,需要切实强化要素保障。《丽江市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方案(2021—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从资金筹集、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等方面作出了部署。为此,我市还出台了《丽江市乡村振兴示范区“2+6”试点建设十八条保障措施》,从用地保障、资金保障、投资主体保障和组织人才保障四个方面,细化了十八条要素保障措施。
强化资金筹集
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和资产形成、占有、管理、使用和处置机制。市本级和各县(区)分别筹措5000万元,整合省财政支持丽江乡村振兴资金2亿元,以5亿元作为担保资金,依法依规公开竞选有资质和实力的市场主体向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融资20亿元,主要用于“2+6”示范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符合中央和省投资方向及领域的项目,优先列入申报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点项目建设。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强化金融支持
强化融资工作措施研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以各个示范村为突破口,着力推动土地经营权与地面附着物一体评估、一体抵押的土(林)第经营权抵押贷款新模式。探索开展“民宿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依规予以抵押。探索入驻示范点规划范围内企业用水、电、燃气以及租金等方面优惠和补贴政策。
强化用地保障
示范点涉及的土地及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先安排。对暂时未明确选址的项目用地进行弹性预留。按照“点状供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减钩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房)”等政策,创新多途径用地保障方式。
强化投资主体
加快构建“政府+企业+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吸引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自带资金和优势资源等参与示范点建设。每个示范点至少有1—2个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2+6”试点的投资主体(潜在投资人)为复星旅游文化集团、上海花卉园艺集团、好好生活(杭州)投资管理公司、中旅集团、深圳佳沃鑫荣懋集团、上海东方希望集团、玉龙旅游股份公司等。
强化人才保障
丽江英才计划、人才高地十条措施等政策优先保障“2+6”试点建设需求。“万名人才兴万村”等行动优先覆盖“2+6”试点。实行“2+6”试点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全覆盖,加快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人才“回引”。培育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和能工巧匠等。
(来源/丽江日报 编辑/和钰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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