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苏永忠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苏永忠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6月4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会议决定任命苏永忠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浦虹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经表决,决定接受浦虹同志辞去丽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事项。经表决,决定任命苏永忠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和炳寿为苏永忠颁发了任命证书。
随后,在市行政中心宪法宣誓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苏永忠进行了宪法宣誓。和炳寿主持宪法宣誓仪式并监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波涛、曹金明、李启明、余丽军,秘书长何金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木崇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邹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来源/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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