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1-4-12 09:38

玉龙县1名党员因涉嫌酒驾被通报

玉龙县1名党员因涉嫌酒驾被通报
近日,玉龙县1名党员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被通报。详情如下: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玉龙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颜屾,中共党员,玉龙县九河乡河源村委会大栗坪组村民,2021年4月2日10时44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玉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玉龙县监察委员会2021年4月8日

丽雅2340 发表于 2021-7-16 22:30

还行吧!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玉龙县1名党员因涉嫌酒驾被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