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虹任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浦虹任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1月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和审议了4个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2个报告,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依法补选了1名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和决定浦虹同志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会议还接受了个别代表辞职请求,对有关事项作出了决定,并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主持。
和慧军、和波涛、曹金明、李启明、余丽军、何金林等出席会议;邹萍、江洪清等列席会议。
会上,和炳寿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上,新任命和决定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浦虹同志;新任命和决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李红斌同志在市行政中心宪法宣誓厅分别进行了庄严宣誓。
和炳寿在主持宣誓仪式时希望,两位同志牢牢铭记这一时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法定职责,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崭新的工作姿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践行承诺、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丽江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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