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1-1-7 09:54

丽江一男子酒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丽江一男子酒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科目一考试中心一如往常开考,考生取号、缴费、核验。此时,一名浑身酒气的考生走进来,立即引起了考官的关注。

在随后进行的酒精测试显示,这名考生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被取消了考试资格。 “我只是来考试的,而且是昨晚喝的酒,为什么不让我参加考试?”。 看到测试结果,加上考官的耐心解释,考生哑口无言。慢慢冷静的考生表示理解为什么来考试不能喝酒,并保证下一次来考试不会这样了,以后拿到驾驶证也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据悉,根据科目一考场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饮酒后参加考试,发现的,取消当天考试资格,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的,移送辖区公安机关处理。”
在此,丽江交警提醒,酒后无论是驾驶机动车上路还是参加考试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编辑/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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