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0-5-13 17:49

实习期酒驾 驾照还未“转正”就“下岗”


【实习期酒驾 驾照还未“转正”就“下岗”】

为净化辖区交通秩序,有效打击重点违法行为,5月8日,泸沽湖交警中队在辖区永宁镇往温泉方向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工作。21时00分许,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降下车窗后民警闻到了一股酒味,随后,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邱某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邱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对邱某某的驾驶证进行检查,民警发现,驾驶员邱某某驾驶证型号为C1,在2019年8月份刚刚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有效期至2020年8月25日。

因邱某某在实习期内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由于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驾驶证还将被注销。当晚共查获酒后驾驶2起,查处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一般程序违章4起,查处各类简易程序交通违法行为共计43起,收缴达到报废标准、无牌无证“黑车”共计1辆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而在实习期驾驶证如果被记满12分的话是要被注销驾驶证的,相信每个考过驾照的人都知道,可偏偏有些驾驶人心存侥幸酒驾上路,让这辛辛苦苦得来的驾照就这么被自己“喝”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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