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之子 发表于 2018-4-12 17:56

一男子在网络散布谣言被丽江警方行政拘留5日

【一男子在网络散布谣言被丽江警方行政拘留5日】4月10日,杨某某因在微博中散布不实谣言,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2018年4月10日17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杨某某(男,19岁,云南大理人,在丽务工)在其微博中发布有一段打架视频,并配文称有人在丽江市古城区七星街打架。 经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西安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该视频事发地址在省外,并非丽江市古城区七星街,该微博文字内容系杨某某编造发布。4月10日20时30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西安派出所民警将杨某某传唤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 4月10日17时02分许,杨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在街道上打架的视频,随后便将该视频下载保存在自己的手机里。17时05分许,杨某某将该段视频发布在自己的微博上,并对视频内容的发生地作不实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若发现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建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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