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在丽江 发表于 2016-2-4 17:34

10条要求为丽江古城保驾护航

近日,同城君从古城消防委员会获悉,为做好丽江古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丽江古城5A级景区整治和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对古城消防提出十条要求。一、严禁超员经营。
二、严禁营业期间施工作业。
三、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四、梁、柱、楼板等主要承重构件必须进行防火处理,与周边建筑相邻部分必须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五、电气必须按规范设置,所有线路必须穿管保护,严禁超负荷用电。
六、严禁使用蜡烛、油灯、马灯、孔明灯、炭火等明火照明、取暖、装饰,严禁燃放烟花炮竹,严禁小孩玩火。七、生产生活用火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确定监管人员和职责,严禁超量储存燃料,必须定期清理油烟机和烟道。八、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防灭火及疏散逃生自救技能。
九、装修改造应依法申报,施工现场采取防火措施,配备消防设施,明确监管责任人,防止发生火灾。
十、必须建立完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确定责任人员,采取监护措施,并向社区申报备案。
古城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关心,一起来维护。
编辑:高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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